新乡医学院的正式毕业生,在择业期内,可选择办理档案转移。档案转移统一采用邮政档案专线邮寄,禁止任何个人携带档案进行转移的行为。办理档案转移不会收取任何费用。硕士研究生的档案在研究生处保管,办好报到证之后,研究生须前往研究生处办理档案转移。
一、升学人员档案转移的办理。
升学人员的档案转移,是指档案在我校保管的毕业生,经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,取得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后,将学籍档案转移至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过程。
办理流程:毕业生在调档函上登记好毕业年份、学院、学号、姓名、联系方式、档案接受单位的详细信息(包括接收人,联系方式,单位名称,单位地址,邮编),将调档函交至招生与就业处。招生与就业处将于5个工作日内,按照调档函寄出档案。
二、就业人员档案转移的办理。
就业人员的档案转移,是指档案在我校保管的毕业生,签订三方协议并办理报到证后,将档案转移至就业单位所在地的过程。报到证是就业人员办理档案转移的必要凭证。
办理流程:毕业生将三方协议与报到证白联交至招生与就业处,招生与就业处将按照报到证的派遣单位,在5个工作日内,寄出档案。
三、申请档案回生源地的办理。
申请档案回生源地,是指档案在我校保管的毕业生,可申请将档案调回至生源地。报到证是毕业生申请回生源地的必要凭证。
办理流程:毕业生将报到证白联交至招生与就业处,招生与就业处将按照报到证的派遣单位,在5个工作日内,寄出档案。
已转出的档案单号,可在档案查询中查询。
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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